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风险提示
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从2022年4月1日起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纳税人在应享尽享税收优惠政策红利的同时也要注重防范税收风险。为保障您的留抵退税事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风险提示提醒如下:
一
申请退税前,建议您自查以下退税条件及涉税风险:
01
是否同时符合以下退税条件:(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02
你目前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是否真实?是如何形成的留抵?
03
是否存在隐匿未开票收入的情形比如个人卡收款不做收入、现金收款不申报;通过注册空壳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违规享受低税率或者免征优惠转移销售收入;
04
是否存在延迟确认收入比如未按规定纳税义务时间确认销售收入、存在销售行为发生并已收款,但是通过往来挂账不结转收入的情况;
05
是否存在进销项不匹配、进项销项倒挂的情况比如进项发票与企业的正常经营业务不符、或者某种商品只有进货而没有销售等;
06
是否存在虚增进项的情形比如取得虚开的专票抵扣、通过农产品收购发票骗取退税等;
07
是否存在虚假申报的情形比如红字冲减收入进行虚假申报;
08
是否存在“借壳”骗取退税的情形比如利用关联企业转嫁增值税留抵税额;
09
是否存在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简易征收等的增值税未做进项税额转出从而虚增留抵的情形。
二
申请退税后,税务机关将按规定进行退税审核,并根据不同情况出具审核结果:
第一种情形是,纳税人符合全部退税条件,且未发现任何风险疑点及未处理事项,准予留抵退税。
第二种情形是,纳税人不符合留抵退税的一项或多项条件的,不予留抵退税。
第三种情形是,虽然纳税人符合留抵退税条件,但存在风险疑点或相关未处理事项的,将暂停办理留抵退税,并对相关风险疑点进行排查,对未处理事项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再按规定继续办理留抵退税。
三
经税务机关核查存在骗取留抵退税情形的,将做以下处理:
01
对非主观故意违规取得留抵退税的企业,约谈提醒,促其整改。
02
对恶意造假骗取留抵退税的企业,依法从严查办:
①按规定将其纳税信用直接降为D级,限制发票领用;
②依法对其近3年各项税收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③依法追缴其骗取的留抵退税款,并处以罚款;
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